2011年3月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修订的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(2011年)》,艺术学正式从原来的文学门类中独立出来,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第十三个学科门类。艺术学门类包含艺术学理论、音乐与舞蹈学、戏剧与影视学、美术学、设计学等5个专业类,33个本科专业。具体各专业类所包含专业如下:
艺术学理论类:艺术史论(含美术史论、设计史论等)
音乐与舞蹈学类:音乐学、音乐表演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、舞蹈学、舞蹈表演、舞蹈编导
戏剧与影视学类:播音与主持艺术、广播电视编导、戏剧影视文学、戏剧学、电影学、戏剧影视导演、表演、录音艺术、影视摄影与制作(特设专业)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、动画
美术学类:美术学、绘画、雕塑、摄影、中国画(特设专业)、书法学(特设专业)
设计学类: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产品设计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数字媒体艺术、公共艺术、工艺美术、艺术设计学、艺术与科技(特设专业)
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2015年发表的统计数据,我国当年毕业的艺术学学士占学士总数的8.87%,艺术学硕士占硕士总数的3.28%,艺术学博士占博士总数的0.81%。另据各大学发布的博士生导师资料统计,在全国大学53885名博士生导师中,有645名是艺术学博导,占博导总数的1.20%。
华西艺术成都画室整理,发布